高院表示,丈夫邊錄影邊跟死者聊天,就是為了要製造葉女自拍意外墜崖的假象,丈夫姊姊也在高院審理時翻供不認罪,高院同樣認為不足採信,至於檢方希望「加重改判」、「兒子請求緩刑」這兩項請求,高院均認為理由不足,一併駁回。
非首次詐保!死者曾對前夫下狠手
葉姓死者和前夫育有兩子,但由於股票投資失敗,又於擔任會計期間遭控侵占2336萬元,屢遭公司催討。前夫曾告知友人「我老婆好像想弄死我」!果不其然,在2015年時葉女將「前夫」推落桃園平鎮的石門水圳裡,成功詐領1124萬保險金,但多半用於幫陳男還債、所剩不多。
債台高築!葉女「傻事」動到自己身上
葉姓死者當時已經確診「罹癌」,為了照顧兩個兒子生活費、升學費,決定製造「意外死亡」假象,來詐領高額保險金!於是在2016年11、12月間,先向兩家保險公司投保共1200萬元的個人意外險,原本將兩個兒子與陳男共列受益人,後因得知陳男非配偶、會影響領取比例,葉女同年12月2日與陳男辦理結婚登記,並將陳男改為保險單一受益人。
不過葉女再找其他保險公司想加保意外險,被查出連同她20多年前已投保的額度,葉女個人的意外保險金額已超過3400萬元,因此被拒保,她向已承保的保險公司申請提高保額,也因說不出當時職業而被婉拒。
葉女三度往返現場 最終決心墜亡!
專案小組調閱手機定位紀錄,發現3人出遊前就到過同一地點3次「勘查地形」,其中一次還因現場人太多,3人繞了1個多小時才又回到事發地點,葉女因此遲延跳下;監視器也拍下陳政賢案發前1天及當天上午8時許,開車載葉女及次子到現場勘查。
最後,2017年4月24日上午11時許,死者與兒子第三度搭丈夫的轎車到場,葉女坐在護欄高舉手機假裝自拍,隨後就在兩位至親面前摔落16公尺高深谷,當場死亡!
急領保險金露餡!檢警啟動蒐證調查
死者墜落後,丈夫隨即報警謊稱「失足墜崖」,但因四天之後,丈夫急著請領保險理賠遭到檢警懷疑,於是開始啟動蒐證調查。丈夫為了要趕快拿到保險金,請自己姊姊開立不實的在職證明,還以公司名義配合製作薪資印領清冊,丈夫將資料交給檢警之後,不斷催促檢警開立死亡證明,更加深檢警懷疑。
一審認罪判刑後 丈夫翻供再上訴!
丈夫一開始否認幫助死者「用命換錢」,兒子以及丈夫姊姊到案也都宣稱不知情,三人一度都被羈押。經過檢警調查之後,最後由桃園地方法院依照「加工自殺」、「詐欺取財未遂」等罪一審判決,丈夫三年徒刑、兒子一年六月徒刑、丈夫姐姐一年二月徒刑,全案經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丈夫翻供:就是意外,為何不能賠?
二審審理期間,丈夫一改先前態度,否認與死者「共謀詐保」與「加工自殺」,辯稱死者投保後才告訴他,他只承認請姊姊幫忙提供葉女不實的在職證明,因為「她(葉女)就是發生意外,為何不能理賠」。
陳男姊姊辯稱,聽弟弟一直說想趕快領到葉女的死亡證明,她猜想「可能有在職證明,會比較快」,但她事前不知葉女有自殺詐保計畫。
死者兒子始終認罪 哽咽自責沒阻止
不過葉女次子始終認罪,哽咽自責沒能阻止母親尋短,並聲稱當天跟著一起到場,是認為「可以口頭勸阻」,總比在家等、不知道他們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律師請求考量葉女次子參與程度輕微、日後有意報考公職重新振作,希能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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