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是藥神?「學名藥」逆勢漲!健保買單全民結帳
電影「我不是藥神」有句經典台詞:「這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精準描述大陸醫療體系的現實與無奈!劇中正版抗癌藥「格列衛」價格居高不下,主角陸勇到印度走私「同療效、同成分」的仿製藥來救命,而這個印度神藥就是我們所認識的「學名藥」。據了解,「格列衛」專利期在2013年4月1日已期滿,正版的「專利藥」在保護期限內有高價,是取成本與合理利潤的正常做法,但是保護期一過,藥價降低,這是一般合理的定價的邏輯。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過了專利期的「格列衛」售價約為23000元,仍比其他國家貴了一半以上,藥價為什麼這麼高?大陸醫院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瑞士的藥在美國和大陸都受專利保護,但美國比大陸便宜接近一半,這反映了大陸藥品的虛高定價,導致電影與現實中那些「望藥而死」的悲劇。
相同的戲碼似乎也正在台灣上演...。
聯合行為操控價格?立委點名「台灣東洋」!
12月10日立委黃國昌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先用A、B、C舉例,A藥廠賣的藥,完全給
B藥廠所代理,而C藥廠雖有報價,但沒有在國內販售,國內都是由B藥廠來決定A藥廠在一部分醫院賣,剩下大部分則是都由B藥廠來販售,最後黃國昌點名「B藥廠」就是「台灣東洋製藥」!
台灣東洋的主力產品是「UFUR」的抗癌藥,原本只針對大腸、直腸癌,東洋卻將UFUR開發成對胃癌、乳癌甚至頭頸癌用藥,擴大藥物應用範圍的效益下,讓這款抗癌藥在2000年底推出之後一炮而紅,據公平會調查資料顯示,這款藥物去年銷售額達到4億8100萬,在國產學名藥之中排名第一。
什麼是「學名藥」?一般大型藥廠都會研發新藥,並擁有其專利權,這時候稱之為「專利藥」,專利藥由於投入大量的研發資金,因此價格非常昂貴;不過等到專利保護期一過,其他藥廠就能生產同成份、同劑量、同療效之製劑,這就是「學名藥」,由於其他藥廠沒有投入大量研發成本,專利開放後都能製造,因此在市場的機制之下,學名藥就能漸漸降價,因此一般在市面上若沒有經過人為操作,學名藥會比專利藥還要便宜!
黃國昌表示,台灣東洋販售的這顆藥「非常離奇」,在國內學名藥銷售第一名,每年超過4億元,直指這絕對是聯合行為,雖然有三家藥廠報價給健保署,但實際上只有一家在賣,而且沒有透過東洋製藥就不能買,造成相對價格較低的學名藥,價格一直降不下來,而且還從2017年4月開始,每顆藥價58元上漲至65元。黃國昌表示如果是原廠藥可以保護專利,但這是學名藥,不該放任聯合行為導致此學名藥降不下來,讓全民健保來買單!
台灣東洋獨家專賣?公平會:會作了解
黃國昌質詢:「有沒有聯合行為?」曾到歐盟談競爭法的公平會委員提名人魏杏芳答詢:「依照歐盟的法規來看,的確是聯合行為的概念!」黃國昌再問:「台灣東洋是否有申請聯合行為的例外許可?」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恩生表示:「這個案件沒有申請!」
由於經委會質詢期間,公平會不斷提出藥價的訂定權,是由健保署依法訂定的,並擁有「獨買權」,黃國昌表示全民健保的問題,會另外去找全民健保,並要求公平會給廣大消費者一個交代,主委黃美瑛允諾:「會對這個案件作了解!」並在質詢尾聲時爆料:「台灣東洋給多少立委政治獻金,還有立委的辦公室主任,沒有工作以後,跑去東洋製藥當發言人,這個是什麼官商結構啊?」
依據公平交易法之精神,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聯合行為例外許可之申請案件,須分別考量該聯合行為實施後,對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之正面貢獻,以及對於營業競爭限制之負面影響,而唯有當其正面貢獻大於負面影響時,聯合行為方有被許可之可能。
若違公平交易法 健保署:由公平會調查
遭到立委質疑藥價壟斷問題,健保署回應:「分析相關的資訊以後,判斷應該是屬於東洋公司的Ufhur,這個產品的相關成分的藥品,這個藥品的話在健保給付,共由三家廠商包含東洋、大塚以及美時,美時在105年開始已經沒有販售。」而藥品的價格是依法來調整,若所申報銷售資料有與實際交易情形不符情形,將依相關規定辦理。至於藥商是否涉違反公平交易法行為,由公平交易委員會進行調查處理。
台灣東洋三沒聲明!沒漲價.沒酬庸.沒獻金
針對此案,台灣東洋立刻發出聲明表示,旗下產品自健保價的取得與調整更是依循健保署的相關規定辦理,健保給付價格也配合藥價調整作業辦法逐年調降,該藥品在民國89年取得健保價77元給付至今,已經一路下降至65元,並無漲健保價的事實。
至於公司發言人任職公部門一說,台灣東洋表示,公司發言人是由財務長張國江擔任,過去從未在公部門或立法院任職過,其次,經查公司內目前並無員工在立法院任職過,而公司聘用人員也均以專業與能力考量,此外,公司遵照政治獻金法規定,從未對政治人物進行政治捐獻!最後台灣東洋強調,公司治理努力的目標,一直以來恪遵法律規定,本著誠信經營原則進行商業活動,特此聲明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