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疑似先打滑,後頭部遭公車重擊而不治
接獲通報後,傷者緊急送至最近的台中榮總醫院救治,經過 2 個小時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研判,事發當時機車與公車都是往市區方向的慢車道上,但由於天雨路滑,在公車右邊的機車一時打滑倒地,騎士頭部碰到公車遭重擊,送醫後不治,確切原因還有待調查。
機車被公車撞,車禍事故處理攻略很重要
機車對公車猶如小蝦米對上大鯨魚,如果發生車禍該如何自保?買編這裡提供車禍發生的 7 個重點攻略,讓機車族上路不再心慌慌!
1、如有人員受傷
若不幸碰上事故,第一時間請直接撥打 119 ,請消防單位派救護車前來把傷者送醫急救,再打 110 報警。絕對不要與對方急著吵架或私下和解,先處理傷患最重要。
2、檢視機車和公車狀況
不管是與公車還是一般車輛發生碰撞,能現場拍照、錄影留證最好。記得在事故發生地點前後方 30 ~ 100 公尺處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以免後方來車追撞。
3、警方蒐證時請盡量維持事故現狀
基本上建議不要破壞肇事現場,但是一切要依現場有無人員傷亡而定。記得事發時先不要急著把倒在地上的機車移走,以利警方判斷事故肇事責任歸屬,另外可主動提出現場檢測是否酒駕或駕照驗證。
4、配合警方完成筆錄
完成筆錄後,警察會提供一份報案三聯單,日後可向管轄的警局調閱車禍資料。如果要申請理賠,一定要拿著警方給你的報案三聯單,去申請車禍資料、現場圖和照片、初判表。(事故後 7 日可以申請現場圖及照片、事故發生 30 日後可以申請事故初判表。)
5、申請保險理賠
車禍事故發生起五日內,務必攜帶保險卡(單)、行照、駕照、被保險人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手續,以免權益受損。就算沒有涉及重大損傷,在鑑定初判表出來之前,都不要自行與對方和解賠錢,否則可能會影響後續理賠權益。
6、避免私下和解
在事故發生之後,就算沒有重大損傷,在鑑定初判表出來之前也不要輕易私下與對方和解。(如果要辦理和解手續,記得和解書一式三份,除了雙方各一份之外,建議警局可以留存一份。)
7、和解需有公正第三方在場
如果雙方決定和解,也要在警方面前辦理和解手續,避免其中一方事後不認帳!記得白紙黑字清楚寫下雙方和解的損害賠償金額與金額細項(ex:醫療支出、工作損失),放棄其他民事及刑事請求權,並註明:「除以上項目以外,其他的一切損害均已賠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張。」
如果擔心對方不履行和解書上內容,甚至可在和解書上訂立懲罰性違約金,假設違反約定,違反的一方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加強雙方履約的誠意。
公車、汽車都有保險可理賠,那機車族呢?
政府為保障車禍事故的受害者能在短時間內受到理賠和保障,強制每一位機車騎士都必須投保「強制責任險」。但要知道強制責任險是發生車禍時理賠給對方還有同車乘客的,不含財物損失,只理賠限定 20 萬以內的醫療險、失能殘廢 5 ~ 200 萬、死亡理賠 200 萬。而且「不理賠」車禍中對方機車、汽車的維修費用。
機車強制責任險不夠?可多加保「機車任意險」
現在各大保險公司為因應強制險的不足,都有設計機車騎士專屬的「機車任意險」來加強保障,適合使用機車通勤的民眾。但若是外送員記得要額外加保「營業機車附加條款」,才能享有保障;假如在外送途中發生事故,一般機車任意險是不會理賠。建議民眾除了投保強制險、機車任意險外,還需要評估自身的醫療、意外保障夠不夠,才能在面臨突發狀況時能有個安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