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為何健身腦死?判決書:業者四人業務過失重傷罪
根據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表示,該男於民國 107 年 4 月 22 日 7 時和友人進入健身房,李男上午 7 時 24 分開始臥推舉重,直到上午 7 時 30 分許,李男手中 70 公斤重槓鈴不慎滑落壓住頸部。而被告黃姓分店經理、張姓健身教練,及吳姓與楊姓客服人員竟疏於未確實巡場,未能及時發現李男發生意外,立即給予救護。
直到事發 10 多分鐘後,友人在健身房內經過,發覺李男有異,緊急向其他人求救,兩人合力將槓鈴卸下;並請吳姓客服人員叫救護車,但因腦部缺氧過久造成腦死。法官認為被告 4 人均涉犯修正前刑法第 284 條第 2 項後段之過失致重傷罪嫌。
健身前要注意,業者有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合法的健身房業者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若客戶在健身房發生意外受傷或財產受到損失,而向健身房業者求償時,保險公司會給健身房業者一筆理賠金作為賠償。但「公共意外責任險」並非只要客人在健身房受傷就會理賠,必須在健身房內使用健身器材並且符合「正確使用器材」而受傷的條件才有機會理賠。
運動前意外險先做好,受傷醫療有保障
運動如果因為意外而受傷,就有意外險實支實付可理賠,最基本的保障為意外身故和各級意外失能保險金。因意外受傷而就醫的費用,如病房費、醫療雜費、手術保險金等,也都是常見保障項目,實支實付與定額理賠的方式都有。
特殊運動可保運動險補足意外險的缺口
戶外運動刺激好玩,許多人喜歡挑戰自我,但意外險的特殊條款可能無法理賠,這時候可以可考慮「運動險」,和意外險不同的是「運動險」會將潛水、登山、滑雪等特殊運動中可能會遇到的特定事故,例如中暑、高山症、潛水夫病、失溫、凍傷多達 30 種以上的運動意外傷害都明列清楚。建議大家可以依照運動的性質,詢問保險業務如何規劃最適合自己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