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可理賠的三大條件
意外險只理賠意外事故,換句話說必須符合「意外」的定義才理賠。意外定義為:「外來、突發、非疾病」。
「外來」是指來自身體以外的事件肇因;「突發」表示忽然發生、無預警、無法預防的特性;「非疾病」則是把疾病排除在外,若事件當事人身體狀況純粹為疾病所害,即不算數,而蔡阿嘎的意外遭襲事件符合以上三個意外的條件,所以可以理賠。
但事件的發生,有時沒那麼單純,當疾病和意外都出現時,就得仔細審視其中的因果順序,判斷哪個才是主力近因。
意外險可保障家庭經濟不因意外影響
意外險以意外為前提,保障保戶因意外就醫門診和住院的損失,包含實支實付和定額給付,若不幸失能或身故,也能藉大筆保險金來照顧家人,因此對家庭中擔任經濟支柱的人來說,意外險尤其重要。
但意外險不能理賠「疾病」醫療的支出,因此必須仰賴「住院醫療險」、「重大疾病」類的保單來轉嫁風險。唯有把「意外」和「疾病」的風險都妥善規劃好,人生才沒有隱憂。
意外險理賠哪些內容?
最基本的保障為意外身故和各級意外失能保險金,也就是死亡與失能兩種情況。如遇到特定事故像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而罹難時,保險金有的會加成。至於因意外受傷而就醫的費用包含實支實付與定額理賠兩種方式,如病房費、醫療雜費、手術保險金等。
另外食物中毒、輔具支出、出院慰問金等保障,各家內容不一,須細看商品資訊。產險公司可能還會加入跟財產損失有關的保障,例如能理賠不小心闖禍造成他人財務損失的「個人過失責任」,但不是每家都有。
意外險可作為優先規劃
任何年齡層、職業、生活環境皆有可能發生意外事故,加上意外險保費低、保障高,投保人數多,因此可作為保險規劃中的優先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