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07年起,開放實支實付險可「副本」醫療收據的理賠,開始有不少保戶購買1張以上的實支實付醫療險,等於若保戶購買2張實支實付險,保額各5萬元,若醫療費用花了5萬元,可以申請兩筆實支實付理賠,共獲賠10萬元,此舉也造成許多保險業理賠損失率逐年攀升。
根據8月底保險法修法公聽會,保險局草擬的版本,將在複保險中增訂第38條之1,規定同一件保險事故,重複保實支實付險,若各公司理賠金額「合計」超過醫療費用,並適用第38條「善意複保險」的規定,即各公司僅需就投保金額按「比例分擔」。
由於醫療費用日益昂貴,保戶會考慮投保「雙實支或三實支」,獲「更多理賠」,金管會保險局曾一度想取消實支實付險的「副本理賠」,但由於當時市場反彈太大而選擇暫停。隨著醫療的費用越來越貴,許多保戶考慮投保1個以上的實支實付險,以獲得更多理賠,但在金管會開會討論後,表示若接受「副本理賠」,可能會造成保險資源被侵蝕的現象,故今年金管會有在研議要修訂《保險法》,預計待條文整理後,將再召開一次修法公聽會。
目前若有保多家實支實付險的民眾,若要申請理賠,仍然可以影印副本單據來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須請醫院或診所在文件上戳印,同意將此視為正本。未來一但修法通過,恐怕將會影響使用副本理賠的保戶,有保險公司表示,若朝著這個方向修法,在法條確定之前,可能會出現一波搶購實支實付醫療險的狀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