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借錢買保險,違規最高可罰300萬元!
保險局表示,為了避免消費者以貸款、定存解約利息免打折或保險單借款等方式買保險。增訂銀行應建立檢核客戶與其往來交易的財務資訊具一致性的機制,並應指派非銷售部門人員,於保險公司核保前先進行電話訪問,違反規定將會開罰新台幣 10 萬元至 300 萬元罰鍰。
銀行授信、存匯人員,這兩種保單禁賣!
與此同時,也禁止銀行授信或存匯業務人員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及具解約金的保險(不包括保險期間在 3 年以下的傷害保險及房貸壽險)並收取佣金酬勞,若銀行嚴重違規的話,將會撤照。不過,如果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是銷售人員的配偶,考量較無領取雙重佣酬的動機,擇在許可範圍內。
第一線金融人員:應直接禁賣投資保單
第一線金融從業人員則認為,這將成為未來行庫理所當然叫大家衝刺保單業績,卻不用給佣金的最好理由,認為金管會應該要直接禁止行員賣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