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正處於「高齡社會」的台灣(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 14%),預估將在 2026年來到「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 20%),政府為保障老年生活,除了透過社會福利制度,還希望結合商業機制來節省經費,更能有效分配政府資源。
高齡消費者爭議多!
高齡消費者透過保險來規劃資產,卻也經常發生爭議。最近七年,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數據顯示,60歲以上約 3136件(占22%),其中 65歲以上約 1938件(占13%),爭議的比例不小,也更嚴格規定銷售流程。
制訂規定保護「高齡消費者」
例如,銷售投資型保險給 70歲以上客戶,應經客戶同意後,以錄音、錄影或電子設備留存紀錄軌跡,並由適當層級覆審確認交易適當性後,才能承保。而且,證券商也不能主動推銷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等等規定。
金管會官員表示,高齡消費者常因為認知障礙、欠缺規劃未來風險的決策能力,或所依賴的家人或照顧者覬覦其金錢或資產而造成錯誤判斷。金管會也提出六種常見的剝削手法,提供民眾消費者注意。
第一、招攬詐欺。
例如金融業相關業務人員以不正當方法詐取不合理費用、報酬;或是做詐欺性銷售、違反適合度原則等。
第二、義務違反。
例如金融業提供商品,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或信託、委託未盡忠實義務等。
第三、廣告不實。
例如「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的廣告;或宣稱「保本」、「零利率」,違反廣告真實性原則。
第四、保險剝削。
例如保險理賠爭議;或有保險黃牛收取高額費用、訛詐等。
第五、不當話術。
例如保證獲利、誇大不實投資報酬率;或未充分說明商品及揭露契約內容等。
第六、其他。
例如親人剝削涉及金融商品及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