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獲通報抵達現場後,表示雙方駕駛皆無酒駕,不過發現休旅車駕駛年僅17歲,根本還沒有駕照,而且聲稱車輛是向友人借來的,當時行經宜昌路與溪洲路口時,和另外一輛紅色轎車相撞,該車27歲陳姓女駕駛,身上受到些微擦挫傷。
被借的休旅車主接獲消息,趕赴現場後向警方表示,有將休旅車借給少年駕駛,看到愛車車頭全毀,感到相當心痛,並表示這輛車要價200多萬,很擔心保險公司無法理賠。
保險公司表示,車禍保險理賠與否,完全看「肇事責任」而定,用路人的「路權」是影響肇事責任最主要因素。以這起車禍為例,休旅車可能獲得對方保險公司部份理賠,但不會全賠,除非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若民眾是遇上類似車禍事故,建議事故發生7日後得以向警方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車禍現場照片」,30日後得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拿到初判表以後,可以安排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