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對「代位求償」無責任
衛生福利部今天召開全民健康保險會,會中針對普悠瑪事故求償案進行討論。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會後表示,健保署根據「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已向承保台鐵的明台保險公司求償30天內的醫療費用共新台幣705萬元,而承保的明台保險公司已表示對代位求償無責任。
健保轉向肇事者「台鐵」求償!
健保署財務組專門委員陳振輝補充指出,由於「代位求償」不在保險公司承保範圍內,因此健保署4日已轉向肇事者,也就是台鐵公司求償,台鐵必須在30天內撥付款項,也就是必須在4月4日以前償款,否則將行文催繳、交付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