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就這樣被人避之唯恐不及,甚至1998年之前,保險公司都拒絕為精神疾病患者投保。對,你可曾想過,要是精神疾病能納入醫療險的要保範圍嗎?保單產品何其多,總是有我們沒想到的部分,對吧?
精神疾病患者的保障
究竟什麼症狀算是精神疾病?讓我們看看《精神衛生法》怎麼說,「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酒癮、藥癮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但不包括反社會人格違常者。」
有看清楚嗎?沒錯,精神疾病的定義最廣,它包含精神病跟精神官能症,但精神病不等於精神疾病,彼此間差了一個「疾」字,意義卻天差地遠。
「精神病」的患者,一定是「精神疾病」的患者。
「精神疾病」的患者,不一定是「精神病」的患者。
就像杜美心是人,但不是所有人都是杜美心。這是一種邏輯上的非A則B。
精神病指的是比較嚴重的症狀,如精神分裂、妄想症。
精神官能症則比較輕微,例如憂鬱症、失眠。
所以要保書上寫「精神疾病」,失眠、憂鬱症患者不用擔心,因為你們屬於精神官能症。如果真的有拒保的例子,可能是因為業務也不了解喔!
精神疾病保什麼好?
讓筆者來告訴你!就是重大傷病險,詳細的重大傷病項目,大家可以參閱衛福部健保署的公告。
- 理賠認定簡單
- 精神疾病在理賠範圍內
- 補齊健保不足
第一點,只要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初次罹患並取得健保署核發非屬除外項目的重大傷病證明,就能理賠。換句話說,只要健保局開立重大傷病卡,保險公司就得理賠。就是這麼簡單明瞭。
第二點,重大傷病險是目前保障慢性精神病最完整的險種,包含失智症 (器質性精神疾病)、情感性疾病、思覺失調症(以前被叫精神分裂症)、妄想症、自閉症。
第三點,重大傷病患者,包含精神疾病,往往造成家庭的巨大開銷。健保重大傷病證明只能減免部分負擔,即便有重大傷病證明,健保不給付的器材、昂貴藥品、手術,必須自行負擔,這時重大傷病險就能補足這部分的費用。
到這邊,可再替各位腦補一項資訊:就2016年衛福部所公告的資訊,95.5萬張重大傷病卡中,慢性精神病是僅次於癌症的第二大類型。可見得,慢性精神病的人數其實一直都不低,且間接再次說明,慢性精神病可歸類在重大傷病之中。
注意!「魔鬼藏在細節裡」
關於精神疾病在保險的注意事項可不只要保什麼險這麼簡單,還有要保書上的告知事項要注意。告知事項,台灣是採「有用就要答」,千萬不要忽略!
如果隱瞞不答,最嚴重可能會導致拒絕理賠。例如前面提到的精神病與精神疾病,他詢問精神病,你是失眠那就不必回答,因為失眠是精神官能症。
希望大家開始對精神疾病方面的保險有點概念,但不管你要保什麼險,都要仔細注意要保書上的內容,小心「魔鬼藏在細節裡」。
最後!「精神疾病」投保懶人包!
以兩大步驟檢視可能投保的狀況:
- 注意要保書的投保用字、告知範圍
- 確定當初就醫時所開立的病名
接著,順手整理以下幾種,通通都不屬於精神病的病名:
- 精神官能性憂鬱症
- 失眠
- 輕微焦慮
- 精神官能症
最後,保險業務有時會無法判斷要保書的內容,也請多多上網查閱相關資料,或懶得一個個查資料時,找到一名對的、優秀的保險業務員,會是解決你疑問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