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小姐您好!因為您是我們的優質客戶,有個專屬的方案要通知您,能給我一分鐘的時間為您說明嗎?」不少民眾都接過類似「推銷保險」的電話,如果有興趣當然會往下聽,但如果不想聽,業務員還繼續「盧」怎麼辦?金管會也祭出罰則了。
金管會針對「保險業、保險經紀及代理人」公布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增訂消費者若已在電話線上表達拒絕行銷時,電銷人員應立即停止行銷,不得用任何方式繼續陳述、強迫消費者聆聽。
立即生效!將調閱錄音 確定擾民就罰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新規定立即生效」,以後如果有民眾檢舉保險公司或保經代公司「騷擾」消費者,或是民眾已明確拒絕行銷,卻沒有立刻停止銷售行為,將會調閱錄音,確認是否違反規定,一經確定就會開罰!
銀行業早有規定 通知各部門註記
過去民眾都會接到銀行業的電話行銷,不過銀行局早已規定,若是民眾「明確表達」不願意接到銀行的電話行銷,那麼這間銀行的其他部門都會接受到「通知註記」,甚至是同一個金控的各個子公司,都不得再對同一位民眾進行電話行銷。
保險業訂新規 金管會立罰則
不過保險業卻沒有這樣的規定,因此金管會特別增訂在「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之中,以後這樣若是聽到「這是個超值的方案」、「大哥,你先聽看看好不好?」、「每天只要一杯咖啡的錢」等等拖延技巧,只要民眾明確表達「拒絕」,若業務員沒有「馬上停止」,一經檢舉就會依規定開罰!
電銷保單能買嗎?幾個判斷小技巧
電話行銷的保單並非不能購買,如果有適合你的規劃,也可以仔細考慮看看,不過在購買之前要注意,電話行銷的售後服務包含理賠、契約變更等狀況,必須要自行打電話向客服中心申請,當然下決定簽約之前,幾點技巧提供大家參考:
一、簽約前三天審閱期
記得向電話行銷的業務員索取「保險的文宣紙本資料」,詳閱保單內容條款、繳費方式、理賠申請、後續服務等,而且契約簽訂前還有三天的審閱期,民眾務必確實審閱文件內容。
二、簽約後十天猶豫期
消費者在契約正式成立之後,還有十天的猶豫期可以反悔,民眾可將「不同意投保文件」寄回或傳真給保險公司;或是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客服表示要撤銷投保,就可以解除契約。
三、錄音存證五年大限
電銷人員需經民眾同意後得全程錄音,才能進行保單推銷,如遇有消費、理賠爭議,錄音證據需保存至「保單期滿之後五年」,保險公司才能銷毀,保存期間須無償提供保戶調閱權,不得拒絕!
四、無送達證明,視同撤銷
保戶在投保期間若沒有收到保單,保戶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提供「寄送日期」及「送達證明」,若保險公司無法舉證時,則視同契約撤銷。
五、保單後續服務找客服
一般我們購買保單有問題時,都是請保險業務員來協助處理,但電話行銷後續的服務則是由客服部門負責,因此保戶有狀況需要處理時,需自行致電給保險公司客服中心,會有專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