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節省稅金,先了解所得稅扣除額有哪些?
綜合所得稅中,扣除額有分「一般扣除額」和「特別扣除額」,其中一般扣除額又分「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兩種,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扣除。
保險費要列舉扣除額,注意3重點
(1)每年的所得稅金可省24,000元?
每年可列舉一定額度的保費(上限24,000元)作為所得扣除額,但要注意只有「人身保險」才可列舉扣除,所以不管是年繳10萬或是1000萬的保費,效果是完全相同的。
因為扣除的是所得,不是所得稅,所以節稅的實際額度並不是24,000元,而是【24,000*所得稅級距】。
ex:個人綜合所得稅級距達12%,則可以省下24,000*12%=2880元。
保險費列舉扣除額計算方式 = 人身保險費(最高24,000) + 全民健保費(無上限)(全民健保保費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全額扣除,不須納入24,000的額度內)
(2)扣除額度與非健保的社會保險合併計算
常見的社會保險包含【勞保、國保、公保、農保】等,如果你當年度有繳納剛剛說的社會保險,很有可能早就超過了保費扣除額的額度,即便買再多保險也無法達到節省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效果。
小編提醒,保險列舉扣除額屬於【列舉扣除額】內的其中一項,所以不適用選擇標準扣除額的民眾喔!
(3)人身保險費的列舉扣除對象有限制
只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同申報戶的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其他親屬即便是同戶申報,也有人身保險費支出,還是無法列舉扣除保險費。 另外要特別留意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需在同一申報戶內,才可列舉扣除。
儲蓄險增值部分要繳利息所得稅?
【利息所得】是綜合所得稅中各類所得稅金第三大來源,絕對是最常被國稅局關注的所得之一;我們都知道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是27萬,如果用1%反推回本金,至少也需要在銀行內有2700萬以上的定存才有機會。
以最常見的儲蓄險來說,可領回的總金額可分為三個部分:【總繳保費、增額利息、增值回饋分享金】。
不論是哪一個名目,以當前的所得稅法來說都沒有明確的課稅基準,所以不需要繳納利息所得稅。 由此可知,年度利息所得超過27萬,的確能在利息所得這部分能確實達到節稅效果。
目前還是有不少理專或保險業務員會利用「儲蓄險可以隱蔽資產」的說法來強調節稅的效果,其實這觀念不正確。因為你每年所繳交的保費,早已被國稅局掌握,目前也有許多實務上的判例,可明確指出不管是年繳還是躉繳型保單,實質上都會認定要保人具有「財產權」,所以是要隱蔽給誰看啊?
小編提醒大家,儲蓄險在解約時沒有利息所得稅,如果在繳費期間曾拿保單列舉過保費扣除額的部分,都必須在解約的下一個年度重新申報所得唷!
市面上儲蓄險商品百百種,如果有興趣了解儲蓄險,歡迎找專業的保險顧問諮詢,讓你能快速了解保單,輕鬆找到合適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