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跟信託有什麼關係?
「保險」與「信託」都是一項獨立的金融商品,可各自單獨規劃也可以按需求將兩者作結合。絕大多數的人都有買保險的經驗,卻只有少部分的人會運用信託讓保單發揮最大的效益。
保險如何加上信託?
信託不只是有錢人的專利!若你規劃了具有「身故保險金」保障的保單,想作為身故後照顧家庭的生活費、子女的教育費......,同時規劃「保險金信託」能讓保險金的給付及分配方式照你的意願來進行,這麼做可以避免子女領了一大筆保險金後隨意揮霍、遭他人詐騙......情況,最後反而沒達到照顧家庭的目的,這也是許多人說信託能讓「保險更保險」的原因!
保險加上信託的好處
1.具獨立性,不得強制執行
根據《信託法》第 12 條第 1 項:「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規定,除非委託人有原本債務、信託財產時有侵害債權的行為,否則原則上信託財產不能被強制執行。在這樣的前提下,規劃「保險金信託」更能達到要保人保障受益人的心願。
2.可事先規劃,保障未來的生活無虞
「保險金信託」可以依據委託人的意願,事先約定好保險金的給付方式,如定期定額給付、部分作為投資運用......,能避免受益人短時間就將保險金全部花光或養成揮霍無度的習慣。並且信託也可以依據受益人的人生階段做不同的安排,如當受益人需出國深造、買房、結婚......需要大筆資金時也可以另作約定。
3.具保密性,避免他人爭產、覬覦
根據《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內容:
-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所定之忠實義務,包括信託業對於其客戶之往來、交易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之義務。
- 前項保密義務,應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載明於信託契約中。
信託契約具有保密約定且信託業者須將保密條款載明於信託契約中,故其他人無法得知信託內容,對於委託人及受益人的私隱更有保障。利用「保險金信託」的保密性,能夠避免因保險金分配問題而產生的糾紛,降低家族爭產的可能。
詐騙猖獗,利用信託保護上百萬保險金
由於壽險的身故保險金多為上百萬或上千萬,有些結合資產配置、稅務規劃的需求可能有更高的金額,所以「保險金信託」更為重要!尤其近年來詐騙猖獗,詐騙手法也日新月異,若保險的受益人是未成年子女或年紀稍長的長輩,恐沒有足夠的警覺心預防。「保險金信託」因為帳戶內的金額無法隨意動用,能夠有效避免全部資金遭詐騙的情況,故在詐騙陷阱多的時代下,將保險結合信託也是一種預防詐騙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