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保費是什麼?
簡單來說就是「幫保險再買一個保險」。
豁免保費,是當你遭遇特定事故後,向保險公司提出證明,即可免繳保費;但是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主約都能附加,要按照各家保險公司規定。 豁免保費有2種:
- 包含在保險的主附約條款中
- 是獨立的豁免附約
什麼情況下可以享有豁免保費?
豁免保費的條件會記載在保單條款中,各家保險公司依照保單險種的不同,豁免保費的條件也不同。
發生的時間必須在「保單契約成立有效期間內」,有些保單條款會規定需要同時符合「繳費期間&保單有效期間」,才會成立。
常見的有:
- 身故或是完全失能
- 發生2~6級失能或1~3級失能
- 嚴重燒燙傷
- 罹患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
豁免保費的對象是要保人還是被保人?
一般人認為,豁免對象應該是被保人才對,這個想法沒錯。但如果有一天,被保人是健康的狀態,但是要保人突然發生身故、失能情況導致收入中斷無法繼續繳交保費,該怎麼辦?
如果擔心會有這個情況發生,建議可以幫要保人再買一張豁免附約,讓要保人一樣享有豁免保費保障。
豁免保費範圍為什麼越廣越好?
因為每一家保險公司豁免保費的條件不同,對保戶來說,當然是豁免範圍越廣越好。
保費豁免範圍有3種:
- 豁免主約:主約本身包含豁免條款,如果發生特定事故,豁免保費的範圍只有主約。如果有其他附約,附約保費仍要定期繳交。(但主約繳費期滿後,該豁免條款也終止)
- 豁免附約:如果主約沒有豁免條款,而附約有包含,那麼附約可以豁免保費。
- 主約、附約都豁免:有購買「特定豁免附約」,則是按照豁免附約的保障內容,豁免主約及附約的保費。
為什麼失能險的豁免範圍這麼重要?
一般的失能扶助險豁免保費為1~6級失能,少數提供1~11級失能豁免,也有少數有提供罹患重大疾病即豁免。
豁免保費條款的用意,就是幫助要保人或被保人避免因重大疾病、失能而無法繳交保費,導致契約失效;就算無法繳交保費,也不會因此讓保障消失。但要注意保單繳費期滿後,豁免條款也會跟著終止;如果有投保「保證續保」的商品,則是豁免期間結束後,仍要繼續繳交保費到最高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