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殘廢等級與保險金給付,殘廢級數越高,給付比例越低
在給付的等級認定上, 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舊版)失能九類,11等級,75項疾病傷害。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新版)維持失能九類,11等級,項目增 為79項。
2.新表新增的四個項目:
新表修正的主要目的是失能認定更明確,減少理賠的爭議。 比如說舊表上殘廢等級第九級胸腹臟器切除,理賠比例20%。過去條文是主要臟器大部分切除,現在新表明確定義器官切除二分之一以上。對側的器官如腎臟,切除一邊就算。如失明除了萬國視力表檢查外,增加測盲檢定。讓模糊不清各自表述的定義有了明確的界定標準。
3.失能險保障神經類殘廢(如帕金森氏症),單純精神類的疾病不在給付範圍
神經類殘廢等級新舊表比較:
失能險保障中神經類疾病常被討論,如帕金森氏症屬於神經退化性疾病,算在失能險的保障範圍。如果是單純的精神疾病不在失能險的承保範圍。若神經類疾病合併精神類疾病所致的失能,可以透過相關檢測報告來認定失能級數,看是神經的失能程度高或是精神的失能程度高綜合判定。如有爭議時會加入專科醫師介入的處理機制,減少理賠爭議。
神經失能的相關檢測報告,比如神經障害等級認定,必須由精神科、神經科、神經外科或復健科等專科醫師的診斷證明,及相關檢驗報告(如:簡式智能評估表MMSE、失能評估表mRS、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神經電生理檢查報告、神經系統影像檢查報告,或相符的診斷檢查報告)作為理賠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