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常見「角色」
要保人:買保險的人
訂定保險契約並且繳費的人,可處理保單事務,如更改資料、退保、提取現金價值等。一般需要年滿18歲。
被保人:被保險保障的人
被保險契約保障之對象,如果被保人發生事故達到理賠條件,就會啟動理賠。
受益人:獲得保險理賠金的人
當被保人身故時,獲得理賠金的人。受益人有可能是要保人、被保人或是要保人指定之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可多於一個,並依照順位、分配比例獲得賠償。
險種不同,受益人也不同
醫療險、癌症險、失能險、重大疾病、重大傷病險:與醫療相關的險種受益人為被保人本人。
壽險、意外險:這類含有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的險種就會需要指定受益人。主要都是以直系血親、配偶、法定繼承人為主。
法定繼承人
若您沒有填寫指定受益人,則將由法定繼承人繼承保險金。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法定繼承人(配偶為當然繼承,不列入排序)依序為:
◂手機版面時,表格可左右滑動▸
繼承人 | 繼承比例 | |
第一順位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依人數與配偶均分 |
第二順位 | 父母 | 配偶1/2 剩餘1/2按人數均分 |
第三順位 | 兄弟姊妹 | 配偶1/2 剩餘1/2按人數均分 |
第四順位 | 祖父母 | 配偶2/3 剩餘1/3按人數均分 |
同居伴侶、朋友可以是受益人嗎?
是可以的!大家通常覺得受益人會只限於配偶、直系親屬、法定繼承人,是為了規避道德風險,例如:殺人詐保。但現代越來越多不婚主義者,為了給相伴多年的伴侶保障,你是可以將伴侶、朋友指定為受益人的!
若受益人死亡?
受益人需以生存者為限,若受益人較被保險人早死亡,可以重新指定受益人。若未重新指定則會列為受益人遺產。
如何變更保險受益人?
若您是在保單成立後想要變更受益人,只需填寫契變書,得到要、被保人的同意並簽名並向保險公司申請即可變更。受益人的變更與保險公司、受益人同意與否都無關。
保險理賠金一定限額內不會被課遺產稅
受益人所領取的保險金若未超過 3,330 萬,則不會被課稅,但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為 2006 / 1 / 1《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後投保的保單
- 受益人和要保人「非同一人」
- 該筆保險金為「死亡給付」
但就算您滿足以上條件,保單卻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理賠金就會被列入被保人的遺產計算並將被課遺產稅,因此填寫受益人是非常重要的!舉個常見的例子,多數人都會將配偶指定為受益人,但有過不少案例是夫妻同時死亡,這種情況下法定繼承人在領取保險金時就會面臨申報遺產稅的問題。因此大家指定受益人不要只填一位,且最後一定要再寫上「法定繼承人」,萬一指定受益人身故,其他法定繼承人也能在不被課遺產稅的情況下獲得理賠金。且保險金不像信託需要另外支付保管費用,因而許多高資產人士都愛用保險做財富傳承。
保險的理賠是「申請主義」
意思是必須有人提出申請,保險公司才會理賠,無論是壽險、意外險或醫療險都是這樣,且理賠時效僅有 2 年!因此若您有規劃保險一定要讓您的伴侶、家人等第三人知道,以免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的權益。若您的親人不幸離世,您可以透過國稅局查詢其金融遺產,包括:存款、保險、股票、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