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送醫後檢查發現 ,男孩的頭部受了傷,四肢也擦挫傷,因為腦震盪需要住院觀察,休養了幾天才出院。
因為一場意外的相遇,男孩才意識到意外險的重要。
與意外相遇除了一點也不浪漫外,可能還會傷痕累累,這篇我就來聊聊 ,如果真的與意外相遇了 ,要怎麼面對才不會手忙腳亂。
一、意外險的三層外衣
意外險 ,顧名思義當然只理賠意外 ,而意外的定義需要符合這三個條件:外來、突發、非疾病原因所引致(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不符合意外
- 生病(屬於生理機能障礙或缺陷而發生的疾病)
- 懷孕(不能主張因為懷孕所以很意外喔)
- 飲酒過量導致心臟病發身亡(屬於自發疾病導致的死亡)
符合意外
- 捷運隨機殺人事件
- 被香蕉絆倒導致腳骨折
- 打籃球蓋火鍋失敗導致手扭挫傷
這些同時符合外來、且突發性、且非由疾病原因所導致等條件。
二、輔具只理賠「貼身」
發生意外後,有可能需要輔具來協助,例如:護踝、護膝、輪椅、拐杖等等,但並不是所有輔具都會賠付喔。
- 如果是屬於貼身的輔具(例如:護踝、護膝),請在診斷書載明有使用的必要,保險公司會個案認定。
- 如果是屬於非貼身的輔具(例如:輪椅、拐杖),實務上是不在理賠範圍的。
三、意外?疾病?傻傻分不清
原則上診斷書初步可以判斷是否是意外,例如:撞傷、挫傷、摔落,這些都是意外的字眼。
但還是有無法判斷的例外,例如:蜂窩性組織炎,因為它本身就是疾病的名稱,所以申請意外險理賠時,需要證明意外事故的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而言 ,從發生意外事故到產生蜂窩性組織炎通常要一周以上的時間,所以實務上醫生不太會幫病患開立意外的說明。
這時候又該怎麼辦呢 ?如果病患確實是因為意外引起的蜂窩性組織炎 ,有兩個方式可以請醫生確認:
- 確認病歷上是否有說明意外事故發生的原因。
- 在診斷書上寫病患主訴曾發生意外。
四、「扭傷」非「扭挫傷」
如果醫師在診斷書是開立「扭傷」而不是「扭挫傷」,保險公司會認定扭傷是自力造成 ,而不是外力造成喔,例如:閃到腰。
所以診斷書開立「扭挫傷」,保險公司就會以意外認定。
五、補藥跟傷藥差很大
意外發生後 (例如:發生車禍),因為身體受到外來傷害需要時間恢復 ,這時候病患可能會去看中醫調養身體 ,中醫師可能會開一些補充氣血、活血化瘀的「補藥」給病人食用 ,而一帖補藥幾千到幾萬不等都有 ,對病人也是個負擔 ,這時候就開始擔心到底能不能理賠。
但是保險公司對於補藥是不給付的 ,只給付「傷藥」的部分,這不能不留意喔。